9月14日消息,天猫日前发布双十一发货规则公告,要求卖家必须最晚在10日之内将大促当天的订单发出,否则将接受天猫的处罚。
公告要求,11月11日00:00:00——11月17日23:59:59期间买家付款的订单,商家(虚拟类目除外)须最晚在11月20日23:59:59前发货并交由物流公司揽件,并确保最晚在2015年11月25日23:59:59前可在物流公司系统内查看到订单的物流状态(揽件、中转、派送、签收等),否则将按照《天猫规则》延迟发货处理(天猫国际商品按照天猫国际规则处理)。
其中,部分商品可放宽发货时间要求:如家居建材类商品应自买家付款之日起20日内完成发货;生鲜类可在11月25日23:59:59前发货并能查到物流状态;定制、预售、家居建材设置预约发货时间的商品应以商品详情页的描述为准,其他特殊情况双方自行协商而定。
天猫要求,发货后,商家需及时点击发货更改状态,天猫将以此作为发货评判依据,不接受物流红章凭证。只要发货日期和揽件信息查询二者有一项要求未满足,商家就会被判定未按约定时间发货。
《天猫规则》规定,延迟发货的商家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三十(金额最高不超过五百元)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将以天猫积分的形式支付。而《天猫国际规则》同样要求卖家延迟发货需向买家支付违约金。
据了解,去年双十一天猫也曾出台相关发货要求。和今年不同的是,去年天猫以11月25日作为是否延迟的判断时间终点,放宽了对发货时间的要求。只要买家在25日前查看到订单物流状态,商家就不会被判为延迟发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