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算下来,我在全世界玩+工作的时间大概可以从大学开始。在大学的时候,我开始接一些工资不高的活,比如网络教中国高中生AP文学课,帮一些instagram账号做运营。这些都是刚起步的活,所以报酬偏低,但是还是学到了很多东西。
如果说尝试过的事情,职业,我基本上什么都想做。在25岁之前,给钱不给钱的事情做过一大堆:做网站,写书,给人家在店里卖衣服,摄影,拍网剧,做时尚博客,创业,在投资机构实习,在报纸,电视台实习,在高中工作,反正我觉得我好奇的事情,都去做过。那个时候就是纯属好奇,基本上也都是越做越觉得好玩,所以大多数都做了三个月以上,至少我都学会了怎么自己去做这些事情。
然而现在离毕业久了,我还是保持一种到处玩的生活方式,挣到的钱除了每个月买机票出去,租房,吃饭,玩,买衣服,也有剩余。之前的收入我没有特比计算,写这个帖子的时候计算了一下上个月到手(不算没有结的收入)的收入,大概是北京人均收入的6-7倍。
这个数字的确看起来很好,但是我也付出了完完全全值得这个工资的时间,产出了能让客户给我这个钱的结果。上个月我做了三个行业的项目,其中一个是美国公司,是一个最麻烦,需要熬夜的出全英文report的项目,其他都比较简单,我已经也比较熟练。
当然,这不能跟我以前做博主时认识的人相比,因为做时尚博主如果实在红利期,收入是很高的。
那为什么不做时尚博主了呢?时尚博主难道不是一个也可以到处玩,还可以挣钱的工作吗?
其实不是的,时尚博主是一个很消耗个人的事情,而且对于个人而言,兴趣其实并不完全在这个方面。虽然可以玩,但这个事情却不能让我通过工作遇见各行各业的人。从一年多前开始,我希望可以做一些“不靠在社交网络上的形象挣钱“的事情。
做这些事情,找到这些工作其实并没有大家想的那么困难,它更多的是需要有一种跳出传统工作方式的mindset,你要真正觉得:
1.存款没有经历重要,而经历将能给你带来未来的经济收益,也就是说,越玩,挣得越多。
2.不断学习新的行业,去不断尝试做新的东西是你的日常习惯,而不是你觉得「苦」或者要去逼自己做的事情。如果觉得这种生活方式很「苦」,大可不必选择。
那么我看见的对这种生活方式的误解往往有几种,在这篇文章里我会一一解释这几种误解,并且提供一些比较现实的参照体系。
1. 在全世界旅行上班 ≠ 玩
知乎上的Jarod Zhang做了一个「数字游民部落」的专栏,在这个专栏里他quote了ANDCO和Remote Year联合发布的远程办公调查报告《The Anywhere Office》,其中的数据说明:大多数人(65%)选择远程并不是单纯为了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去旅游,而是为了拥有选择自己在任何地方工作的自由。
我觉得当我在各地旅行的时候,我会保证一个每天3-4小时的专注工作时间,有时更多。当有项目的时候,我会去一个比较舒适的城市,每天在同样的咖啡馆工作。每天见到不同的食物让人无法专注,所以其实这种新鲜也只是一种重复性新鲜。
比如在做due diligence工作的时候,有的时候一天要工作8-10个小时。在工作的期间会感觉压力很大,而且因为是结果导向,你自己注意力高度集中和不集中的区别只会影响到自身。那怎么办呢?只有让自己高度集中注意力工作,不拖延,不马虎。
2、“你一定家里很有钱,才可以到处玩,不然怎么挣钱呢?”
当你为自己工作的时候,你一定要把工作做得比市场平均更好,甚至好更多,才能够挣钱。在这种时候裙带关系是最无效的,因为裙带关系一般存在在一个传统的游戏规则中,在一个较为传统的城市里,你才可以靠七大姑八大姨和不甚专业的技术挣到钱。而当客户根本见不到在南美洲玩的你,也不认识你爸妈的时候,为什么要因为你是谁而给你活呢?要是这样的活,客户往往说:太麻烦了,等XX回来再说吧。
所以给数字游民的工作,一定是结果导向,并且需要高度职业精神的工作。
在我下文会贴出的一篇文章里,一个成功做外包的远程中国公司写到他们接触了一个德国客户,当他们第一次与这家公司接触的时候,他们的一个经理说:「我们以前与很多团队合作过,有泰国的,印度的,中国的,美国的。可惜结果是没有一个团队最终让我们满意。我不会讲中文,但我知道你们中国人有一个词,叫做『差不多』。最让我害怕的就是这个『差不多』。」
「差不多」这个概念是给被老板看着上班并拿工资的人的,毕竟你做不好,还有同事可以补救,老板可以吼你,把东西打回去重做。而如果你想自己挣钱,并且长期跟客户建立关系,就不能「差不多」。
在做到比行业标准高的同时,如果能够做不同的行业,你的收入来源就会变多。
你可以把自己想象成一个公司,你在学习每一种技能的时候,都像是在你的公司里雇佣一个新的员工。你有更好的员工,就可以干更多的事情。这个员工就是你平时培育的技能。所以,我觉得我认识的「数字游民」,都是天生非常好学的人。每学到的一项技能,都会成为一个赚钱的工具。而且在刚开始的时候不能挑,有什么做什么,才能知道什么可以远程做,什么你做的好。
做数字游民能够有持续高收入的一点在于:如果你做的好,你就可以不断从一个地方拿到活。所以在刚开始学习一个新项目的时候,我往往不在乎收入,而是在乎客户可不可以给我以指导(有些客户为了省钱,就是会愿意多去左右你),当你学会了,做好了之后,就可以开始根据能力要价。
这里有一个活生生的案例:DeepDevelop,一个远程工作团队,如何做到:
3、旅游其实在给你省钱
在数字游民的圈子里有一个词:地理套利 (geographic arbitrage )
也就是说,我拿为一线城市公司,或者发达国家公司工作的钱,住到便宜而生活质量高的地方,其实是可以过得很好的(比如今天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在大理)。
Nomadlist,是一个专门rate远程工作城市的网站,在其中你可以看到一个城市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成本,以及还有多少其他数字游民。
比如我在大理,我觉得大理并不适合工作。虽然生活质量不错,但是没有咖啡馆有那种可以坐下来坐一天的桌子!!!
真的没有!都是什么吧台,或者小桌子,或者是椅子高度和桌子高度不符,很难连续工作一整天,同时也没有co working space。这样小的细节,都是影响工作的因素。
所以我如果去一个新的城市,我会选择于租一个共享工作空间,保证自己在工作的时候是在一个正式的环境里,而不是在家里,或者床上。
4、任何技能都是可以从今天,现在开始学习的 (而且没有高低贵贱)
「数字游民」有一个鼻祖般的人物,叫做Tim Ferriss。他在十几年前写过一本书,叫做《每周工作四小时》。这个人我最近观察了一下,很有意思——他写完书之后的十几年的发展越来越好的,而不像很多畅销书作者一样啃老本。
他发展得好到什么程度呢?一个学东亚研究,到处玩的写作者,在2016年的net worth是一亿美元。
5、如何找到活儿?
首先,一定要摆正心态。
不能心急,不能怕孤独,不能对自己和对客户撒谎。
除了一些需要很高技能和熟练程度的工作(即使如此也可以在上面花时间),一切都是可以学的,你学会了一件事情,就可以学另外一件事情,而且速度会快很多。
很多人会觉得,我如果同时学不同的东西,是不是会「不精」。
其实不会。因为大多数事情是相通的。它们需要你的分析能力,调查能力,学习能力。
写代码就是一个完全可以自学的事情。我的一个朋友,从去年这个时候开始学习写代码(真的是谷歌上从搜索 "how to code"开始的),到现在已经做出自己的app了。
那么写代码怎么挣钱呢?国外也有很多freelancer网站,按小时付费,如果你是top rated freelancer,可以自己定高价,还可以选择接有趣的活。
我在大一暑假的时候带了一个旅游团,带完之后就自己出去旅行,在飞机上第一次遇到了一个数字游民。他在我旁边一直坐着写代码,穿的很朴素,举止也很普通。我们俩开始聊天,他于是给我看他当时刚一个人做完的项目——是耐克的美国官网。
我记得我当时问他,他怎么拿到这种活的。
他有点茫然地看着我,然后说:well, I'm just good.
我从3岁开始被我爸逼着写日记,一直写到高中,从小学每天6点起床背英语,过年都不落下。已经在现在的一些领域有了很久的训练,所以在某些方面来讲,我并不是一个从0开始的人,很多事情是在找我做。然而我现在也在从0开始学习一些新的事情。那么,拿到这些事情的活,就需要慢慢建立信任,并且从很少的钱开始。
昨天我看到一个「如何把自己已经拍摄的高清视频卖到商业视频网站」的youtube video,大概是说,你用自己拍的4K视频(现在一些手机都可以了),剪辑成30-50s的短片,卖给商业视频网站,可以有20-200美元的收入。
我马上告诉了我一个平时爱拍视频的朋友。但她的第一反应就是:太麻烦了,我要是拍的不好,才能挣20美元,算了算了。
哦,这就是不能做数字游民的典范啊。
除了找到活,你还需要与客户谈判。
跟一个资深码农朋友讨论这个问题,他说:其实大多数人去做「数字游民」,最恐惧的事情是与客户谈判。比如说一个码农,或者一个新媒体编辑,他们可能并不具备,或者以前没有干过和别人谈判要钱的过程。
大多数人工作的能力就是被安排工作的能力,很多人不能够去谈判去催单去跟别人要钱。然而如果你要去做数字游民的话,这个能力又必不可少——这是一个从圈养动物变成野生动物的过程。
如何具备跟客户要钱,谈判,并且还保持良好关系的能力呢?这需要你对自己能做的事情和市场价值足够了解。
那么如果你有两个离得特别远的技能,然后你把这两个技能连接起来,你就是一个市场稀缺的人。大部分人有这样的技能,只不过他们没有发现这些技能可以变成对其他公司有用或者能够赚钱的方式。
你可以回头想一想:你从小一直做到大的一件事情是什么?可以是任何事情,比如木工,折纸,写作,画画,任何事情。
然后将这件事情与你现在的职业结合一下——也许就可以发现你能做的一件新事情。
(会更新!)
作者:王逅逅(来自豆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