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使用黑猫警长做文章配图自媒体博主被索赔10元 举报文章

使用黑猫警长做文章配图自媒体博主被索赔10元

作者:admin    来源:用户投稿    时间:2018.12.14   

使用黑猫警长做文章配图自媒体博主被索赔10元 移动互联网 第1张

近日,一位自媒体博主发文称,因为一篇阅读量只有18次的微信文章,他被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告上法庭,索赔10元。这名博主认为上美厂索赔额度过高在网上发帖“吐槽”,引来网友关注。对此,律师认为,自媒体侵犯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著作权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最终的赔偿数额要由法官根据该案实际情况而确定。据记者了解,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已于近日撤诉。

使用黑猫警长做文章配图自媒体博主被索赔10元 移动互联网 第2张

事件

18次阅读量文章被索赔10

2018年1月31日,先生同事在名为“××秀”的公众号上转发一篇题为《小时候我们都误会了,这才是黑猫警长单身的原因》,文中配有黑猫警长的漫画图片。该公众号认证在先生为法人的一家公司名下。今年8月,收到广州法院传票后,先生才知道他被“黑猫警长”版权方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起诉侵权,并索赔10元。

在起诉书中,原告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表示自己系“黑猫警长”角色造型美术作品著作权人,被告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表的文章,将“黑猫警长”公布在公开的信息网络上进行改编,导致“黑猫警长”系列角色被丑化,同时用作商业宣传,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并造成其重大经济损失。被告未经原告允许使用了黑猫警长卡通形象并且进行了改编,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记者注意到,这篇侵权的文章中,一女子向黑猫警长表示好感并索要联系方式时,黑猫警长表示自己的电话号码是110。在原告提供的公证材料中,先生发现,这篇文章的阅读量为18次,无点赞和评论。收到传票后,他便联系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向原告方表示歉意,并告知已经删除侵权文章,因为文章阅读量很低,先生表示能否只赔偿3000元。被对方拒绝后他又提出赔偿5000元,但再次被拒。

2018年10月23日,该案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先生告诉记者,上美厂律师庭前表示可以赔偿2元和解,但被先生拒绝。先生认为,这篇转载的文章仅有18次阅读量,对原告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的影响微乎其微,索赔10元价格过高。先生告诉记者,一审后,对方律师曾表示可以在5000元基础上再加一点和解,但被先生拒绝。12月4日,先生收到法院通知,得知对方已撤诉。

先生质疑上美厂的文章发出后,引发广泛关注。有网友认为上美厂索赔金额过高,也有网友认为自媒体应该正视版权问题。先生告诉记者,他发文一是认为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索赔金额过高,有“碰瓷”之嫌,二也是提醒其他自媒体从业者,公众号发文在选用影视剧人物形象时要注意著作权问题。“包括我在内,很多从业者可能都不知道这也是侵权的。”先生说。

盘点

上美厂近年来多次起诉自媒体侵权

记者以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为原告在裁判文书网查询后发现,2017年和2018年,涉及侵权行为及著作权权属的案件分别为31起和53起,与本案类似的自媒体侵权案件也不少,其中就包括葫芦娃侵权纠纷案。

2018年1月,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起诉北京一家公司,认为该公司的微信公众号“掌上松原”发布的文章侵犯了葫芦娃美术作品的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据此,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要求该公司赔偿上美厂经济损失7元及合理开支3元,并书面向上美厂赔礼道歉。法院一审认为,被告公司应当对其侵权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上美厂提出的7元经济损失赔偿过高,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偿上美厂经济损失2.1元及合理开支500元。

2018年5月,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了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起诉中山市一家公司侵犯著作权的案件。裁判文书显示,上美厂认为这家公司所属的公众号发布的文章侵犯了其对葫芦娃美术作品的著作权,要求立即停止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并删除文章;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元并在报纸上公开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最终法院判定被告赔偿上美厂1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针对起诉先生自媒体侵权一事,记者联系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在得知采访内容后,上美厂表示不接受相关采访。

律师

自媒体应防范侵犯著作权风险

针对此案,记者咨询了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常莎律师。常律师认为,在本案中,自媒体公号未经著作权人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允许使用其作品,属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不论其侵权文章的阅读量为多少,事实上都构成了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条的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作为被侵权人有权要求自媒体公号赔偿损失。

关于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提出10元的索赔请求,常律师表示这是作为原告的自由,最终的赔偿数额要由法官根据案情实际情况而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元以下的赔偿。

有网友认为,本案可利用“避风港原则”,即原告没有告知哪些内容侵权应该删除,则不认为被告侵权。常律师表示,本案无法适用“避风港原则”,根据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条例》的规定,网络自动接入或传服务提供者、提供网络自动存储服务提供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出租服务提供者、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等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享受避风港待遇。而本案中,被告是自媒体公号,并非是上述网络技术服务的提供者,侵权文章也并非他人发在其平台之上,因此不能适用“避风港原则”。

常律师告诉记者,如今自媒体发展迅速,但在繁荣的背后也需要注意防范侵犯著作权的法律风险。常律师提醒,为了避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自媒体应当注意:在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之前,务必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此外,自媒体在创作过程中应当避免使用著作权不明的作品。

来源:北京青年报

好文打赏,给Ta鼓励
扫一扫用手机阅读本文
Tags:使用  黑猫  警长  做文章  文章  媒体  索赔  万元  
  • 相关搜索
图片推荐
    4款过亿美金APP的创业法则:人性至上,专注+极致

    4款过亿美金APP的创业法则:人性至上,专注+极致

    创业,两个字,一横一竖:错的,倒下;对的,站着。  自从2011年开始,我转向QQ开放平台业务,见证了中国互联网第二波最美妙的创业红利大潮,陪伴了几百个创业团队从暗淡走向光亮,或从坟墓中走向重生。时至
    盘点:网络营销常用的十五大推广形式

    盘点:网络营销常用的十五大推广形式

    摘要: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网络营销也如火如荼的进行中。2010年06月08日的《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中更是明确指出建立了电子商务系统的大型企业已超过50%,通过互联网寻找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超过
    微信公众平台关于禁止发布签类测试信息的公告

    微信公众平台关于禁止发布签类测试信息的公告

    近期微信公众平台及朋友圈出现毕业签、月份签等签类测试活动的信息。此行为属于违规行为,给用户带来骚扰,破坏朋友圈的体验。即日起,一旦发现微信公众帐号有发布签类测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发布新年签、大学测试、
    站在网络营销的角度看好声音为什么那样红

    站在网络营销的角度看好声音为什么那样红

    《中国好声音》一夜之间红遍大街小巷,用爆红来形容也毫不为过,浙江卫视也凭借好声音一举翻身,成为各大卫视之翘楚,曾经的老大湖南卫视的王牌节目《快乐大本营》也黯然失色。芒果台为了扭转颓势,重金打造《百变大
    粉丝经济背后的真相:当感情成为附加值

    粉丝经济背后的真相:当感情成为附加值

    导读:很多人都发现了:现在有点名气的人,都不拘于自己的本行,流行跨界,赚粉丝的钱。锤子手机的情怀营销做得风生水起,《小时代》也在质疑声中一路高歌猛进。  很多人都发现了:现在有点名气的人,都不拘于自己
    五个案例告诉你:大公司创新为啥那么难

    五个案例告诉你:大公司创新为啥那么难

    最近中移动宣布将成立新媒体集团,并将在2015年1月正式投入运营。10月15日晚,联想集团宣布将成立一家全新的子公司,完全基于互联网平台打造中国领先的互联网模式的智能终端和服务业务。该公司将于2015
    从消费者心理看移动互联时代如何做好APP营销

    从消费者心理看移动互联时代如何做好APP营销

    导读:随着手机从功能性向智能性发展,移动互联时代已经到来。面对移动互联时代,企业需要建立起全新的营销理念,以此捕捉未来的商业机遇与发展。  随着手机从功能性向智能性发展,移动互联时代已经到来。面对移动
    网络营销推广怎么做才能有效引流——最新方法有哪些

    网络营销推广怎么做才能有效引流——最新方法有哪些

    最近在带学员团队做项目,而从最简单的网络推广开始着手,一天下来遇到了各种问题。为什么发帖会被删除?百度知道账号被封禁?发的帖子不收录?发帖没有效果?等等。看到学员发过来的工作明细,不忍直视。如下图: 
你是怎么知道非凡网赚网的?
  •   
  • 联系QQ 邮箱:976382653@qq.com 微信:976382653
    在线留言
    发布软文
    广告自助购
    文章调用
    常见问题
    保存到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