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期间与实体经济、虚拟经济、新零售相关的声音不绝于耳,已成为中国经济命脉一部分的电子商务也是热门话题。不是两会代表的马云不忘在微博发声,致信两会代表呼吁“像治理酒驾那样治理假货”则在中国企业圈中掀起波澜,雷军、柳传志、马蔚华、郭广昌、李东升、曹国伟等企业家大佬纷纷发声,中国企业家俱乐部全体理事和中国绿公司联盟则发表声明,力挺马云“像打酒驾那样打假货”的呼吁。
有人说这是马云的号召力,所以可以一呼百应,但事实上却是因为打击假货、保护知识产权、渴望公平创新环境已是中国企业们的“痛点”。如果马云的呼吁能够得到落地,对于整个中国商业,尤其是中国创造都有巨大意义。
甚至可以说,如果不能根治假货这颗毒瘤,中国创造就只能是空中楼阁。
假货不只是伤害了消费者权益,也损坏了诚信经营企业的根本利益。正是因为此,许多海外品牌一直在不断地与中国假货产业搏斗。在这一点上,阿里巴巴为代表的电商平台一直在做“背锅侠”,许多人将假货问题归咎于电商平台,其实这是有失公平的,因为在实体零售体系中假货问题就已存在,并且更加猖獗,假酒假烟、假药、假化妆品、假奢侈品……已是多年来存在的问题,广州甚至还存在类似于“A货批发市场”这样的地方,将假货这件事搬上台面来做,多年前我记得同事们甚至还会呼朋唤友去“淘A货”,很是魔幻现实。
为什么假货问题久治不绝?
之所以假货久治不绝,根本原因在于:造假售假成本极低、风险极小,却可赚取暴利。
一方面,假货制造和销售不会承担有震慑性的法律风险。
马云在微博中透露,阿里巴巴去年大数据排查4495件假货线索,但公安机关得以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进行刑事打击的只有469件,只占十分之一;而33例已经判决的案件,比例不足1%,80%还判了缓刑;去年工商行政处罚的200例制假贩假案件,平均罚款额不到10元。
严重滞后的法律环境让中国成为造假售假的天堂,不少人在过去几十年赚得钵满盆满,进行疯狂的原始积累。可以说,过去十年是假货从业者的黄金十年,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假货黑色产业链“从业者”数十人以上,“年产值”超千亿,甚至有的地方经济都是靠这样的制造业在支撑,他们给自己做的产品取了个更好听的名字:“A货”。
不得不承认电子商务平台、以及互联网给假货从业者提供了便利,但让没有任何立法和执法权的电商平台或者互联网平台来承担打击假货的责任显然是不可行的,而且就算关掉电子商务平台和互联网而不做其他行动,假货问题依然会存在。
只有像马云说的那样,像打击醉驾一样,“完善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加重刑罚,加大打击制假售假的执法力度。”,才能从根本上震慑假货从业者。事实上,美国等国家或地区正是用严刑重典,实现对假货的根本性杜绝。“在美国,初犯10年以上的监禁、重犯20年以上公司会罚到破产,连携带使用假货的人也会面临拘留。”,在香港售卖假货同样会面临刑责,所以它才是购物天堂。在迪拜,法律规定贩售假货的商家不仅会被停牌还会被缴纳相当于商家一年甚至更多倍销售利润的钱,去年广州警方和迪拜警方就联手打掉一个LV造假团伙,迪拜警方在当地查货假LV、假CK等假冒奢侈品6余件。
另一方面,中国社会风气和商业环境纵容甚至鼓励假货。
中国用户下载盗版音乐却不会觉得这是什么错误,假货同样得到了纵容。许多人并不觉得买A货(高仿奢侈品)有什么不好,造假售假者也不觉得自己做的事情是错误的。因为社会并没有将售假造假当成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而这些从业者反而因为自己的财富积累而受到社会尊重。
电信诈骗不被大力惩处就会出现“诈骗村”,当大家都不觉得一件事情是错误时,很可能就会趋之若鹜。在这个“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社会,有人会铤而走险游走于法律边缘牟取暴利,而造假售假并无太大的法律风险还可牟取暴利,更是成为投机专营者的心仪职业。
当我们踏实苦干时,我们身边很可能就有假货从业者在赚取暴利,在马云的呼吁落地之前再狂赚最后一桶金,这很让人遗憾。当年软件同样没有版权概念,但比尔盖茨在1976年给早年计算机爱好者发了一封公开信,指责复制软件是盗窃行为,自此有了软件版权概念,人们愿意为软件付费,才有了之后庞大的PC软件以及今天的互联网产业,微软也赚得钵满盆满。马云今年在微博的发声,同样会让更多人意识到“假货”是社会毒瘤,应该对其人人喊打而不是习以为常。
根治假货问题才能实现中国创造
当不劳而获走偏门可以让年轻人赚大钱时,还有谁愿意去踏实苦干?当创新者的果实被售假造假者任意窃取时,又还有谁会坚持创新?如果假货问题得不到根治,中国创造就无从谈起。
从法律层面根治假货问题,会给中国带来什么?我想除了保护消费者利益和创新者利益之外,最大的价值还是在于维持公平竞争的环境,进而营造创新创造氛围。当每个人都对假货嗤之以鼻时,或因心里抵触不去购买、或因法律风险不去制售,真品就会有更多市场,创新也有更多空间。
中国的互联网版权保护之路可以说是前车之鉴。前几年国家版权局加大对盗版内容的打击力度,盗版视频和音乐网站纷纷被关闭,2016年中国内容产业全面崛起,视频网站的付费会员数量暴增、腾讯数字音乐专辑年销售额过亿,今年内容付费潮流兴起,越来越多优质的视频、音乐和文字内容被生产出来。内容产业爆发正是受益于日益良好的版权环境,而版权环境之所以变得更好则是因为相关部门加大对盗版产业的执法力度。虽然现在盗版依然还有,但已不再是主流,并且盗版者也要比过往付出大得多的代价、承担大得多的风险。
如果将“版权保护体系”搬到商品上,零售业和制造业必将焕然一新。在中国制造的人口红利消失时,中国正在大力推进“中国创造”,希望借助于高科技等手段,来带动制造行业创新,进而实现中国创造,国家为此还提出“中国制造2025”计划。而要实现这个目标,不只是要从技术层面来改变制造业模式,还要从法律层面打击假货构建创造环境。
在假货问题上,法律法规负责治本,而互联网平台则可通过大数据、新技术等方式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事实上,在打拐、刑侦等社会问题上,互联网技术也在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
近年来我们已能够感受到中国并不是没有创造能力、而是有非常强的创造能力。我提出过一个“近创新”概念,中国人更擅长围绕身边的需求进行接地气的创新,比如中国的移动支付、外卖O2O、电商平台都比国外要发达,还有直播秀场、共享单车等本土创新业务,现在,小米华为们有了自己的手机芯片,阿里巴巴有了自己的手机操作系统和数据库…Copy 2 China模式已经成为历史名词,越来越多的中国创新模式被搬到海外,上演“KFC(Kaobei From China)”现象。但这些创新都还只是刚刚开始,只是一颗幼苗,如果没有好的知识产权环境,这种创新势头就会被扼杀。要保护中国创造这颗幼苗,“法律打假”就显得刻不容缓。我想,留给假货er们的好日子已经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