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空狐事件还在继续发酵,其创始人余小丹曝出的“创投潜规则”引起了更广泛关注和讨论,在新浪科技跟进报道后,有不明就里的网友提问称:为何投资机构签了协议却不打款?
该问题涉及“情”和“理”两方面,新浪科技就此向多家投资机构和专业股权律师征集到意见和看法。
创投关系中地位难平等
空空狐创始人余小丹在自述中谈到,创业者不遵守协议可能受处罚,但投资方不按照协议打款却不受约束,而且如果诉诸法律的话,一方面可能耗时费力,将分秒必争的创业时间带入旷日持久的官司中;另一方面则是创投“潜规则”,一旦将情况公开撕破,很可能会被视为“刺头”,会在未来融资中遭遇创投“潜规则”。
余小丹回忆称,当时想跟签了协议却不打款的股东公开撕破脸。但其投资人源码资本合伙人曹毅在一次电话会议上对她说:“你还想不想在圈子里混了?你公司还想不想以后融资了?”
实际上,多位不愿具名的投资人表示,创投关系中地位不平等并不是新话题,在“有奶就是娘”的条件下,投资方和创业者之间的关系必然不会平等。而且创投领域看似开放实则相对封闭,甚至多家机构之间有LP关系,圈内会相互维持“面子”。
不过,并不是所有阶段的创业项目都会遭遇该问题,上述投资人表示,融资轮次越早期越不容易遭遇“地位不平等”,特别是种子轮或者天使投资人,会更加愿意和创业者一起成长,这样才能在长时间发展后实现未来的共。
与创投大环境变化有关
然而,签完协议不打款的现象并非从来就有,近两年来才尤为明显,除了不打款,甚至还有签完协议撤资的案例,比如年初以公开信宣告创业危机的“一起唱”,原因就是融资遭遇“跳单”。
“跳单”是法律方面对签完协议不履行的专业说法,在创投法律领域有13年从业经验的米律创始人郑明龙告诉新浪科技:“这在以前比较少见,有也是小机构,大机构基本不会出现,因为关乎声誉。”
但去年下半年开始,在所谓资本寒冬的大环境下,签了协议不打款的现象越来越常见,甚至不完全统计,这种跳单率高达20%-30%。
不愿具名的投资人向新浪科技解释了“不顾声誉”的主要原因:创投竞争加速。相比以前,创业投资在近两年火热异常,不仅是创业项目激增,而且投资机构竞争也在加速。
“创业项目多但好项目数量有限,为防止错过,签协议比以前更频繁,但有些项目签完发现有问题,要么是投资资金,要么是认为另一个项目更好,于是就拖着不打款,反正创业者也不能怎么样。”上述投资人称。
他还进一步分析了这种风气造成的影响,当投资机构开始不顾声誉,会造成行业风气上的恶性循环。“空空狐这个项目里,昆仑维是领投方,它投钱进去后,有跟投方不投,你也没办法,毕竟大家都习惯靠道德自律,以前你不要脸一回下次合作就难了,但要是不要脸的人多了,也就开始脱裤子竞争了。”
另一方面,造成签约不打款的原因是所谓的“资本寒冬”,签约前投资机构预期的基金充足,但是到打款阶段,大环境变冷,就也开始考虑收紧口袋过冬了。
关键是机制
长期在硅谷的投资人 Sabrine 也关注到这起刷爆社交网络的创投事件。她认为需要从契约机制上做文章,“如果现在该领域里最基本的诚信和契约精神都缺乏,那就需要明文写进投资协议里,比如签约后多少天内必须打款,每晚一日的违约金是投资款的百分之几,如果签约后撤资又会有什么样的代价等,这样才能规范行业。”
根本上,Sabrine 认为是中国的 VC / PE 行业发展时间尚短,还没有建立起较为成熟的机制。
不过将违约代价写进投资协议并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米律创始人郑明龙告诉新浪科技:现在创业者和投资方签协议,并不会将违约条款写进去,因为投资机构一般不会答应。
此前,为防止投资方变卦的通常做法是过桥贷款,即在投资款项到账前,先向签约投资方要一笔过桥贷款,实质上就是变相拿一笔“保证金”。
这位资深股权方面的律师还建议创业者“落袋为安”,他表示:“投资签约可能大概有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叫洽谈,第二阶段是发TS(投资意向书),但这个TS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第三个阶段是DD,之后才到签投资协议。但不要以为签了协议就事大吉了,钱不到账都不算数。”
然而如果把眼光放长远,即便把违约写进投资协议还不能马上实现,这种现象也将在竞争中走不长远。
目前,中国风投正在经历新一轮卡位竞争期,新基金为和老牌机构抢项目,往往速度更快、服务更好,而一旦好项目在5年左右的周期中展现出投资回报,老牌基金此前所拥有的优势和品牌吸引力或将不复存在。
拿签约到账来说,目前还有新基金打出的口号是“两分钟打款”,这对创业者的吸引力,比“老牌”、“资深”之类的要实用多了。
“空空狐会是一个标志性事件,如果不能改变创投圈里的积弊,那也会给创业者好好上一课,风气可能会由此改变,中国的投资机构,是时候要换把椅子和创业者相处了。”一位投资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