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国家出台了多项支持文化产业、电影产业发展的政策。特别是2014年6月,《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发布,提出要通过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实行税收优惠、兴建影院设立资金补贴等方式,支持电影产业发展。电影产业发展迎来政策红利期。2014年的中国电影产业票房收入296.39亿元,较2013年票房增幅为36.15%,在中国经济新常态下,连续第四年保持了30%的高速增长。目前的电影产业整体一派繁荣,但对于电影产业的未来,博纳影业集团董事长于冬在“2014搜狐财经变革力峰会”上表示,未来10年,电影公司将会面临互联网公司强大的资本裹挟、并购、重组,并表示:“未来电影公司将为BAT打工”。
随着居民收入的不断增长,电影消费需求被激活。看电影消费成为一种社交、生活方式,被大众喜爱。电影观众平均年龄为21岁,年轻群体是互联网的原住民,对各种互联网应用驾轻就熟,对新鲜事物接受能力强,是视频网站、在线购票等网站的使用者。近年来,互联网对电影行业全产业链产生了巨大影响,全面颠覆了电影产业。互联网电影公司如雨后春笋,发展迅速,公司利用自身强大的用户优势、平台优势和资金优势,竞相开发和运营优质IP,对传统电影企业的电影内容题材、制片、市场营销、发行、放映等都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互联网与电影产业的融合不断加剧,产生了电影发行的互联网化、电影营销的电商化等新的商业模式。
从表一可知,互联网企业纷纷强势进军影视。乐视影业率先将自己定位为“互联网电影”公司。2014年其投资电影《老男孩之猛龙过江》被看作一部典型的“网生电影作品”,票房过2亿。阿里巴巴2014年高调进军电影产业,成立于2014年6月的阿里影业,投资电影《亲爱的》获得3.42亿票房;2015年1月11日,阿里影业发布由微博走红的小说作者张嘉佳跨界担当导演、王家卫监制、梁朝伟主演首部电影《摆渡人》。
电影市场的互联网跨界之风越刮越大,互联网与影视产业融合并购成为热潮,为电影业带来了颠覆、变革和机遇、挑战。互联网企业的强势涌入使得“互联网影视企业”将成为未来电影产业的主要力量。
互联网企业与电影产业的融合并购已成未来电影企业发展的重要趋势。此外,将互联网大数据运用到电影的创作、发行和的精确营销定位,使得电影产业的风险性大大降低,有利于其良性发展。从表二可知,2014年BAT在影视产业不断布局,可以预见,未来几年互联网企业和电影产业的结合将会继续加深。
作者简介:崔俊超,知名自媒体人,“文化旅游产业”微信公众平台、“热门电影君”微信公众平台创办人,多家大型媒体专栏作者。供职山水盛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从事实景演出、主题公园、旅游景区、文化产业园等大型文化产业项目品牌营销工作。曾担任河南媒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创办郑漂论坛、大豫商网等互联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