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一起改变世界!传奇团队!中国第一!”这是来自俄罗斯的“MMM金融互助社区”在其中国官网上打出的标语,声称他们的工作方式可以帮助会员获得每月30%的收益,引得无数网民狂热追捧。
“MMM金融互助社区”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典型代表,现在,人们使用最广泛的是一种名为“P2P”的理财模式,它是指有资金并且有理财投资想法的个人,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牵线搭桥,使用信用贷款的方式将资金贷给其他有借款需求的人。这样的模式是否真的可靠呢?他们宣称的高额收益究竟从何而来?《法制日报》记者展开了调查。
几家欢喜几家愁
网友“夜幕下的JordanBelfort”告诉记者,他身边很多人都在投资P2P,“就连我妈都加入到这个行列了,她自己不懂电脑,就天天催我帮她买,说晚一天投资就少赚一天的钱,早点投进去还能到领红包”。
“我觉得P2P理财挺好的,起码比炒股安全,我在去年10月投资了1000元的,现在过去了三个多月,赚了18元,虽然不多,不过积少成多嘛。”在山西省太原市一家国企工作的小杨通过朋友介绍后,在某P2P平台上购买了理财产品。
“钱放在银行即使存定期,利息也赶不上人民币贬值的速度,我朋友告诉我P2P是个不错的选择,我也就买来试试。”小杨告诉记者,“这个平台门槛很低,1000元就可以投资了,年收益大概有7.8%左右,这是银行利率的好几倍。”
然而,P2P并非神话,有人通过它赚得盆满钵溢,也有人因为它赔得血本无归。
家住太原市尖草坪区的刘宇航是普通工薪一族,对于近两年兴起的P2P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想参与投资尝试一番。2015年年初,他在网上找到了一个收益率比其他市面上都要高的产品,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先转入了1000元,果然收益不少,而且成功地将收益提现,因此,刘宇航消除了对这个P2P网贷平台的怀疑。他不仅自己投入大额现金,也邀请她的父母一起加入这个“烧钱”游戏。
然而,在2015年4月29,做着发财梦的刘宇航一家突然发现该P2P平台的网站打不开了,紧接着就传来平台老板王某携巨款“跑路”的消息。刘宇航一家总共在该平台投入了11笔钱,投资金额15余元,提现5余元,实际损失近10元。
刘宇航一家遇到的问题并非个案。2015年,P2P平台老板“跑路”事件时有发生。而2015年网络理财领域影响最大的事件莫过于“e租宝事件”。2015年12月8日,e租宝位于北京数码大厦的信息化研发中心及位于安联大厦的办公场所被警方调查,当天晚上e租宝官方网站和APP就已经无法打开,随后公安机关宣布: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立案侦查。
而受到人们热捧的“MMM金融互助社区”系统内部也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2月15日系统内所有奖金将会被冻结,也就是说,在这两个半月的时间内用户投在平台里的资金将无法动用。
专家揭风险来源
无数人都在争先恐后地步入P2P理财行列,但是P2P究竟是什么?又是凭借什么方式盈利并支付承诺投资者的高额回报?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贺丹说,现在所说的P2P,并不是人们所理解的就是简单一个人通过网络向另一个人借钱,事实上,目前我们常见的P2P平台大致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作为单纯的中介机构,借款者在平台上发帖筹集资金,消费者在平台上自己选择借款人并向其注入资金,P2P平台从中抽取中介费。这样的话,理财的风险就取决于消费者对借款人的选择。第二类则是银行将自己的线下业务搬上互联网,P2P平台上就是银行的信贷业务或者理财产品。贺丹告诉记者:“这两种类型的P2P平台都不直接参与投资,只起到提供信息的作用。”
“第三类应该是我们现在见到最多的P2P平台经营模式了,P2P平台把借款人的借款需求包装成种类不同理财产品出售,消费者用于购买这些产品的钱会在P2P平台形成一个资金池,然后由P2P平台来选择把钱投向哪些借款人,消费者与P2P平台形成的是一种投资合同关系,P2P平台会直接决定投资方向。”贺丹告诉记者,在这样的模式下,有一些P2P平台利用新会员的钱去支付老会员的红利,吸引更多的人投资,这也就形成了所谓的“庞氏骗局”,一旦资金链断裂,平台就面临着倒闭。
贺丹说,对于前两种P2P种类而言,他们并不直接接触投资者的资金,因此风险也就相对较小,而对于第三种P2P来说,投资者必须要密切关注自己资金的去向,谨防“庞氏骗局”的形成。
贺丹还提醒说:“现在有许多P2P平台根本就是以诈骗的目的建立的,他们发布虚假信息来诱使消费者购买根本不存在的理财产品,当资金达到一定的数额后就会关掉网站‘跑路’。”
暗藏各种骗局
民生银行太原市长治路支行的工作人员贺晋阳说:“现在大多数人赔钱都不是投资本身的风险造成的,他们基本上都是遭遇了诈骗。”
贺晋阳告诉记者,现在的诈骗手法可谓五花八门,最常见的就是用高息诱惑投资者,“正常的理财产品年收益达到8%已经算是特别高了,但是现在许多P2P平台都会标示超过20%的年收益,这么高的收益很容易使得许多投资者丧失抵抗力,尽管怀疑这么高收益的真实性,但还是会产生侥幸心理”。
据介绍,现在还有一种比较流行的骗术就是所谓的“秒标圈钱”,“秒标”原本是P2P发放的高收益、超短期限产品,实际上是用来招揽人气的。贺晋阳说:“现在许多P2P平台会在几天之内频繁推出‘秒标’,实际上是利用新的投资来支付原来投资者的利息和回报,造成赚钱的假象,这也是一种‘庞氏骗局’。”
还有的P2P平台会编造一些看上去非常豪华的创始人团队或者假借官方机构的名义提高自己的可信度,比如号称给所谓创始人贴上名校毕业的标签,声称在某大型金融公司有过工作经验,又号称跟央行合作或者打着某银行的旗号来为自己增加可信度。曾经有一家名为中翌理财的P2P就号称自己同光大银行合作开发理财产品,甚至光大银行的LOGO都被加上了中翌理财的元素。幸的是,在中翌理财推出该宣传的第二天,光大银行就发现了这一行为,并且及时发表声明称从未与其合作,这才使得没有投资者上当。
受害网友“Krystal”告诉记者,他投资的P2P平台倒是没有关闭,就是一直找各种理由说提现困难,希望大家耐心等待,紧接着在投资者交流群里就出现了一些人表示愿意用半价收购“坏账”的消息。为了减小损失,这名网友将自己的债权以五折的价格卖给了这些人。这名网友说:“五折卖出去只是赔了一半,不卖的话就可能全赔进去了。”
监管应与时俱进
“我国目前对于网络借贷平台的性质界定不清晰。P2P的投资凭证既不是股票也不是债券,它不属于我国证券法调整的范围,而P2P平台也不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所以也不属于银监会的监管范围。”贺丹告诉记者,“网络借贷平台的申请和注册由谁来审核、平台建立后由谁来监督、违规经营之后又由谁来处理,这些问题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使得不法分子有了可趁之机。”
贺丹表示,对P2P平台的监管应当与时俱进。
“对P2P平台的管理必须做到有法可依。对P2P平台的经营活动需要有明确的监督和管理机构,在立法上扩大证券法的调整范围是一个可行的思路,”贺丹建议说,“对于P2P平台的信息披露工作,法律中也应该有强制性的规定。”
贺丹认为,要防止“庞氏骗局”的出现,就应当要求P2P平台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的年收入、主要财产、主要债务、信用报告等重要信息,还包括与融资项目有关的各种重要信息,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并将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如实告知投资人。对于正在进行的投资项目,应及时告知投资人融资资金运用情况、借款人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借款人还款能力变化情况等。
贺丹提醒有意投资的群众,任何形式的投资都是有风险的,投资前要考虑到存在风险的可能,把风险控制在自己可以承受的范围内,这样才是理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