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召开的“经济50人论坛”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指出,劳动合同法有问题,不利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最终损害了我国经济。他还表示,工资过快增长降低了企业投资意愿。
企业工资增长过快的观点,我们不是第一次听到。比如,中国社科院副院长蔡昉曾经指出,工资上涨现象是好事,它能改善收入分配,但是过快上涨也意味着有过多的企业会变得困难。
拿什么标准来衡量工资增长过快?楼继伟说:“最近十年,特别是最近八年,工资超过劳动生产率两三个百分点,使得我们竞争力越来越不足。”工资增长超过劳动生产率两三个百分点是否就算“过快增长”?笔者认为,首先必须看到这个增长背后的合理性。
一是,工资增长是对长期以来增长不够的反弹。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指出,“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长期时间内,我国工资增速是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速的。最近几年工资增速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速,我认为这是对过去长时期工资增速慢的弥补。”长期以来,在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强资本弱劳工”现象明显,这对职工非常不利。
二是,最近的工资增长是怎样发生的?应该认为,工资的增长不是政府行为,而是市场行为。说到底,还是因为我国人口红利逐步消失,劳动力短缺带来了工资的提高,企业不提高工资就招不到工人。
三是,压缩工资增长并不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因为,劳动力价格不是中国企业成本的大头。数据显示,世界多数国家的工资占到企业成本的50%,而中国还不到10%。我国企业成本近些年提高快,主要还是流通、原材料等费用以及税费偏高等造成的。
因此有必要反问,很长一段时间内,职工工资水平过低时,官员们为什么不发声?现在工资有所增长,为什么不寻求降低企业成本中更高的税费比例,却盯住工资不放?无论怎样,还是得按党的十八大要求办事: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