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抢注转让“关键词”抢占互联网先机这套说辞真的不要再信了
一家新兴的网络公司,在杭州滨江区某写字楼里,进进出出都是年轻的面孔。主营业务也是时髦的网页、微信、APP制作和运营。但是公司经营持续亏损。2个80后业务骨干就说服老板,转而做一种“关键词”业务。奇迹一样,公司很快就盈利了。
昨天,在杭州滨江法院,公司老板、业务骨干等14个年轻人都站在了被告席上,他们被起诉的罪名是:诈骗。估计庭审将持续数日。其实,有关此类“关键词”诈骗,钱报从2013年起就陆续关注,因为这类纠纷往往存在着刑民交叉的复杂情况,所以受害人一旦受骗维权很难。
正经生意亏损
转而做关键词行骗
话说,2013年5月公司成立之初是做网站建设、APP制作等正经生意的,因为一直亏损,到2013年9月,他们萌生念头,起诉书中的表述为“转而从事骗取网络关键词钱财的活动”。
年轻业务员被集中培训,陆续撒开大网。
骗局和之前我们多次报道的都类似——
打电话给网上持有关键词的人,谎称有买家要高价购买关键词,把对方骗到公司洽谈转让。随后在洽谈中,利用对方急于获取高额利益的心理,大做文章。比如帮助持有人进行关键词APP制作,又告诉他,关键词转让需要办理国家工信部可信平台认证,由此骗取制作费和认证手续费。
有的持有人比较谨慎,必须要当面会一会卖家,这时候公司业务员还会假扮买家,拿出虚假的买家已支付定金的银行汇款凭证,持有人终于信以为真,乖乖掏钱。
比如对持有关键词“钢材批发网”的吴某,他们承诺帮忙制作APP并高价转让,要吴某支付手续费,一次性骗走7元。类似的还有持有“中国小商品网”、“五金工具”、“中国水暖洁具”、“绍兴旅游”、“龙游发糕”、“傻子瓜子”等五花八门关键词的受害人,纷纷中招。
实际上,这些持有人被诓进来以后,关键词APP制作只是搭个样子,关键词转让也从来没有成功过,更别提去办什么认证了。
到这个时候,54岁的公司女老板金某有点慌了,关了公司。不过,业务骨干们立马出资成立了一家新公司,继续做“转让关键词”的生意。
等受害人梦醒时分,这家公司又关掉了。没过多久,改头换面,又在另一个写字楼设立新公司。半年后,这家公司又销声匿迹了。
不过很快,新公司的壳又建好了,诈骗活动继续。直到杭州滨江警方抓获这个团伙,这伙人已经前后变身4个网络科技公司,涉嫌诈骗金额300余元,共计96人受骗。
可疑经营模式一路走来
去年北京首例以诈骗宣判
早在2013年,因为陆续接到投诉,钱报就开始关注这一类伴随着移动互联网而诞生的所谓的“掌上门户”、“搜索关键词”。在市场上大肆活动的大多是一些小型科技公司,打着高科技的旗号,惯用一套极尽蛊惑的说辞,什么“抢占移动互联网先机”,在关键词的推销上是“跟商标一样,先抢注下来,以后别人一用搜索率先找到的就是你”。而这些“科技”公司的套路和本案的套路如出一辙。
2014年8月11日,央视《新闻直播间》将此类经营称之为“关键词骗局”,并指出这类骗局是以转让为诱饵,靠后期各类域名的注册和申请,以及种种包装为圈钱的主要手段。
当时本报也再一次迎来受害人爆料高峰。
但是,这类买卖存在着刑事民事交叉的复杂法律形态,当时大多受害人的维权途径是起诉公司,打民事合同纠纷官司,最后往往以调解结案。一直到去年3月13日,北京宣判了被媒体称为国内首起“关键词”互联网诈骗案,7名成员,涉案金额达130余元,两个主犯被判十年以上刑期。
貌似民事合同纠纷
实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郭越鸣对“关键词诈骗案”有持续关注。他说这类“生意”存在刑民交叉的复杂法律形态。
表面上,这些所谓的“科技公司”与受害人之间签订的是为之开发制作网络产品的服务合同。似乎仅仅是科技公司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没有达到合同中的约定,那么很难以“诈骗”来立案。
像这类最终被定性为诈骗的案件,主要是公司虚构了买家,开出了极具诱惑的价格,以此来说服关键词持有人同意公司为之进行下一步包装和开发,而且在开发过程中所谓的认证等等都是虚假的。那么这个过程就存在了构成诈骗的要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
“搜索引擎有2个关键点,一是流量,二是流量变现能力,否则关键词一文不值。”一位百度高层在接受钱江晚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在现实中,百度、360搜索、谷歌等几大巨头占据了搜索引擎市场的极大份额,其他活跃在骗子公司口中的搜索平台占据份额微乎其微,在这种情况下,基于这些小平台的关键词又有什么价值可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