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9月的头条给了谁,非最新广告法莫属。堪称史上最严广告法,自出台以来就成了广告人的重要谈资,有网友戏谑新广告法的重点就是“这也不让说,那也不让说”;也有业内人士预示广告界的“八股制度”将要来临;当然也有一些“不嫌事大”的段子手、营销团队玩起了擦边球……禹含认为不要试图“挑衅”新广告法,这无论对企业还是广告商来说都是危险的,而且也不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企业和个人面对新变化时该有的态度。新规出台的确是业界的一次大震荡,新广告法之后的营销该如何发展?禹含认为,越早理解新广告法的真正用意,越能尽快帮助企业找到状态继续稳步发展,总之,就是要摘掉高帽好好说话。
新广告法到底是不是“这也不让说,那也不让说”?当然不是。是不是广告人不用“最大”“第一”“首选”等新广告法限制的极限用语就做不好广告?当然不是。新广告法保护的是“事实”,反之打击的就是“虚假”。什么是事实?就是某一品牌有行业的权威数据认证,确实在某一时间段做到了全行业销量第一,这个“第一”就是广告法保护的、可宣传的。何为“虚假”?就是没有任何的事实证据可证明的,本身不是第一而宣传第一,这就是广告法坚决打击的。所以在“说什么”之前首先是要明确自身“有什么”,弄虚作假是坚决行不通的。
正如著名广告人罗瑟·瑞夫斯所说:“一个商品成功的因素就蕴藏商品本身之中。”好产品不应依赖“戴高帽”式宣传,产品口碑就是最好的广告。借势新广告法宣传的案例比比皆是,相信朋友们早已关注,这里禹含举两个典型例子来分析一些借势的优劣之分。首先来看骆驼男鞋在天猫旗舰店上的借势宣传,在其它企业战战兢兢时,骆驼男鞋迅速抓住新广告法的主旨,打出“真金不怕火炼”的宣传点,既是对新广告法的正确解读与支持,也实现了自身品牌的有力宣传。这是值得广告人和各企业借鉴的正面经验。反之,有些品牌玩文字游戏,把“最”“极”“超”等限制词试图模糊到仍能辨认的程度,表面是披着娱乐的伪装借势宣传,实则是与法律玩擦边球,这就是应该引以为戒的“危险动作”,企业切勿以身试法。
此次新广告法的出台,禹含认为有助于实现广告的理性回归。早期的广告聚焦在“产品”之上,由产品优势深挖掘,达到创意宣传效果,随着广告的发展,广告的重心逐渐由“产品”转向消费者“心智”,抢占消费者心智市场成为广告的主战场。消费者喜欢听什么,广告人就说什么,消费者的习惯广告人尽量在迎合,让虚拟或者广告人臆想出来的产品掩盖了真实存在的产品。而摘掉高帽好好说话,能让广告人和企业开始反省,寻求“产品”与“心智”的一种平衡。把握广告行业的最新流行趋势,如果您遇到关于互联网营销发展等相关疑问,或是有意合作的朋友,可以添加刘禹含个人微信号:liuyuhan8456,中麒-刘禹含期待与您愉快交流。